2017年11月18日 星期六

瑪莉娜之殺人四幕--多數女性犯罪歷程之四元素














「女性犯罪者」的研究;從根本性的「犯罪者形成」原因探討,有生理學層面上(例如頭蓋骨的分析、身體的痣、胎記的計算)外的「自然生成」,當然更有從週邊環境(例如:經濟、婚姻、社會問題)的「外在影響」;乃至於女性犯罪類型數值分佈,「非暴力型犯罪」(例如吸毒、財產犯罪)仍多於「暴力型犯罪」,「主動直接犯罪」仍非如「被動間接犯罪(即幫助犯、不作為犯)」為大宗;後就犯罪後的刑事處置,以量刑為例,在考量「有無暴力前科、具備母親身分、在犯罪中角色並非絕對重要、自責感強烈」等「偏向女性屬性」因素之下,女性獲得的刑期有輕於一般犯罪者的趨勢;參以,統計真實發生之刑事案件數量,女性較常處於「被害人」、「加害人」身份交疊的曖昧地位;綜上各項,面對女性犯罪者審酌,自然無法脫軌於一般犯罪之審視,又不能缺失於女性屬性的考量。
而「瑪莉娜之殺人四幕」,是一部闡述女性犯罪的電影嗎?應該不是,但這一幕幕的連接,竟也拉出女性犯罪歷程之各項牽連。
其一,「搶劫」。瑪莉娜先經七人組成之男子強盜團的頭頭前來、「冷靜的」告知將對其劫財劫色,接著其餘盜賊五人魚貫進入、「平和的」拉走屬於瑪莉娜的家畜,然後瑪莉娜「不疾不徐」毒殺其中四名盜賊,再換盜賊頭頭「有點力道」的強姦瑪莉娜,最終瑪莉那「奮力」砍下盜賊頭頭的頭顱;層層造就了瑪莉娜財產犯罪被害人、性侵被害人、殺害加害人的雙重地位。
其二,「旅程」。瑪莉娜提著頭頭的頭顱朝著警局,瑪莉娜先展現了「加害人」的性質,但存著一個「自首」的敢作敢當幻想,也許「不這麼加害的加害人」的冀望;然周圍的人對於提著頭顱的瑪莉娜沒有驚異的反應,似隱含著豪無疑問的將瑪莉娜歸類在「純粹加害人」之意,確實啊,客觀上就是瑪莉娜造成屍體五六具,殺人就是既定的事實,有理由的殺人依舊是殺人,加害人就是這麼直條條的概念。
其三,「自白」。如果當個被害人,會否舒心些?瑪莉娜藏起頭頭得頭顱,想當一個純粹的被害人,進入警局、陳述「遇劫、性侵被害經過」,警察反問以「對方有幾人?你驗傷了嗎?你要自己去醫院作性侵傷害鑑定?我們隔天去你家蒐證可以嗎?」,問題死死硬硬、科科噠噠的像警察手裡的打字機,字字打在瑪莉娜身上;顯示為「被害人」的「弱」與「傷」是得被放大且重複檢視的,被害人終究沒有這麼好當,不如加害人來得容易。
其四,「生產」。差不多在「加害人」、「被害人」間游移後,自我選定成為「加害人」,需要一些自我說服的理由。瑪莉娜的好友若薇經盜賊殘黨拽回瑪莉娜的小屋,然後因為羊水破了,拿起外面衣架上懸掛的瑪莉娜外衣、隨之換上,與甫回到小屋的瑪莉娜著裝相同(也與最初在屋的瑪莉娜相同),藍衣紅褲裙,鞏固對自己的「superman意象」,也對選擇加害人的地位立論,進而採取殺害最後的盜賊的行動;加害人的地位一旦成就,其實也沒有什麼男女好分,但是又不得不將討論拉回男女區別,僅有「懷孕、生育」一事,或許影響刑度、或許影響刑期執行、或許影響獄政管理,末幕,瑪莉娜好友若薇誕下一子,有意無意地提醒著,整個犯罪歷程中,只要女性加害人有了「生產」,即無可避免的需予關注。

瑪莉娜之殺人四幕真的不是深論女性犯罪的電影。
只是四幕的各項要因,就是真實女性犯罪數據表現出的特點,這樣把實際元素融入色澤鮮艷、時而虛幻時而寫實的情節推演,或許也呈現出「女性犯罪寓言」的姿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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